[展覽] 民國100年「全國美術展」徵選活動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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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指導、國立台灣美術館主辦的民國100年「全國美術展」,係配合中華民國建國100年相關活動計畫進行規劃,以競賽、獎勵、展覽的方式,培育暨發掘台灣美術創作人才及作品,俾使其成為一個具有公開募集特色且公正、公平的競賽育才機制。 民國100年「全國美術展」在今(99)年底辦理初審資料收件作業,在100年時評選出得獎及入選作品並辦理展覽。本展在徵件方式的規劃上,以分類、分項方式進行公開徵件競賽,共計以10類項來進行徵件,分別為:水墨、書法、篆刻、油畫、水彩、版畫、雕塑、攝影、膠彩、新媒體藝術。此一分類徵件的設計兼涉傳統與創新,既保留了傳統的媒材類項,也加設「新媒體藝術」類,以反映當代藝術跨媒材、跨領域的創作趨向,希望藉此提供不同領域藝術家創作發表的平台,並使民眾有深入認識台灣各類藝術創作特色的機會。 為了鼓勵創作者積極參與「全國美術展」徵件競賽爭取榮譽,在獎勵方式的設計上,特設立金牌獎(發給奬金新台幣20萬元,獎座乙座,獎狀乙紙)、銀牌獎(發給奬金新台幣12萬元,獎座乙座,獎狀乙紙)、銅牌獎(發給奬金新台幣8萬元,獎座乙座,獎狀乙紙)及入選(發給入選證書);此外,連續三年獲得同一類項前三名(金牌獎、銀牌獎、銅牌獎)者,得連續三年以「免審查獎」參與展覽展出,並發給「榮譽狀」。得獎及入選作品預定於民國100年6月~8月於國立台灣美術館展出。 |
檔案下載 |
.民國100年「全國美術展」徵件簡章 |
.民國100年「全國美術展」作品送件表 |
以上資料複製自「國美館電子報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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